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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2015-01-04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2015-2016年度

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申请办法

 

一、奖学金基本情况

(一)招生名额、类别及期限

12015-2016年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校自主招生项目招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共50名,含3名已在华学生(除汉语外的其他语言文学类专业不在申请范围内)。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奖学金期限为4年。

2、授课语言一般为汉语,部分专业可提供英文授课,具体的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3、奖学金资助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包括专业学习和汉语补习的期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4、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须按照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该项目奖学金获得者来华后不得变更录取院校;原则上不得变更学习专业及学习期限。

(二)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非在华学习的学生(留华毕业生毕业年限须超过一学年);

3、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奖学金内容(人民币)

1、免交学费、注册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注:(1)奖学金生要求进行超出学校教学计划的实验或实习,超出费用本人自理。

   2)基本教材费:学校免费提供奖学金生学习必修课程所需教材;其他费用自理。

2、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具体标准如下:

硕士研究生: 3,0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 3,500元人民币//

奖学金生活费自奖学金生入学之日起由学校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在注册月十五日(含十五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毕业生的奖学金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的半个月。对休学、退学或因故离校回国者,奖学金生活费自离校日下个月起停发。学校规定的假期内奖学金生活费照发;奖学金生假期内因离校休假而未能按时领取奖学金生活费,返校后可以补发。奖学金生未请假而不按时到校注册、非健康原因离校或者旷课,时间超过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奖学金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怀孕或患严重疾病需休学者,应回国生产或休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3、新生来华一次性安置费:

来华学习期限为1学年及1学年以上者一次性发放1,500元人民币/人。

4、提供一定比例的门诊医疗服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普通疾病门诊保险: 学校将直接发放650/年人门诊医疗费到每人的个人账户中,用于留学生因疾病进行门诊、急诊治疗在医院发生的合理费用,门诊医疗费累计超过650元以上部分,按一定的比例,留学生需自行向保险公司报销。

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由中国教育部为在华奖学金生所投付的综合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学生因大病住院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所支付的费用。由奖学金生所在学校或受理垫付的救援机构持有关费用收据并按照事先规定的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不受理个人理赔事宜。

5、国际旅费:自理。

 

二、申请途径及申请时间

申请人在201511-2015325日期间向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并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申请人,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将提交的申请表打印签名后,再附上要求的材料向我校直接提交。

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注:填写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申请表时:

受理机构编号为10141(大连理工大学)。

申请表中第5b申请来华学习专业或研究专题,请填写我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如选择英文授课,请在申请表上注明。

没有填写网上申请的申请者,我校将不接收其申请。

申请攻读博士课程者可同时填写《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要求用中文或英文填写,表格详见附件。

所有申请者需同时进行我校的网上申请,申请网址为:http://iso.

我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参阅附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请详细阐述拟在我校就读的专业或研究方向;

5申请人毕业学校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仅限于来华学习时间超过6个月者,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7、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

8、申请人如果有HSK证书,请提供HSK证书复印件;

96张照片(3cm*4cm)。

上述申请材料(纸质版)由申请者本人向我校直接递交。

 

三、录取通知及入学时间

录取结果将于20156月末通知申请者,入学时间为20159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娜

通讯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邮编:116024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86-411-84706048

传真:+86-411-84770361

电子邮箱:duts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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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86)-411-8470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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