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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5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2015-03-05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

2015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以下统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本年度奖学金招生类别是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35周岁之间。

1. 一学年研修生  向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汉语桥”中文比赛优胜者、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和有志于从事国际汉语教育的人士提供,学习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资助期限为一学年,培养目标为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和HSKK中级。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初级)成绩不低于60分,或者BCTA)成绩不低于18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80分。

2. 一学期研修生  向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海外本土汉语教师、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提供,学习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入学时间为2015年秋季或2016年春季,资助期限为一学期,培养目标为汉语水平达到HSK四级和HSKK中级。申请者HSK成绩须不低于二级120分、HSKK(初级)成绩不低于40分,或者BCTA)成绩不低于100分、BCT(口语)成绩不低于120分。

 

二、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人民币2500/月。

三、招生流程

1.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可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查询接收院校及专业信息,注册个人账号,在线填写、提交《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截止日期为510日。

2. 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和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等学校作为推荐机构,负责按招生要求审核属地申请者资格及申请材料,并于520日前将推荐名单汇总提交汉办。

3. 接收院校负责审核申请者入学资格,并于531日前向汉办提交符合条件的奖学金留学生预录取名单。

4.汉办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者择优录取。获奖者名单将于615日后在奖学金网站查询,同时通知接收院校和推荐机构,并由推荐机构通知申请者本人。

5.接收院校须于71日前将《录取通知书》、《报到须知》、《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电子版等入学材料寄达申请表中的接收地址,并及时通知推荐机构和申请者本人。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登录奖学金网站,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以下证明材料的电子文档: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BCTBCT(口语)成绩报告。

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或在校学习证明,如非中文或英文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4.推荐信。未建孔子学院国家的有关高校中文专业学生,须另提供校长签发的推荐信。

5.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6.“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获奖者须提供由汉办颁发的奖学金证书。各国分赛区优胜者须提供获奖证明和赛区主办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7.在职汉语教师须提交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单中护照用名与护照扫描件信息不一致的,或相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无效。

2.获奖者如因故不能报到,需于报到日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且不能再次申请奖学金。

3.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六、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86-411-84706048/84706370

传真:+86-411-84770361

电邮:dutsice@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

汉语考试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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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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