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院长信箱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重要通知 >> 正文

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2016-01-25  点击:[]

 

大连理工大学

2016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办法

为支持孔子学院建设,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培养合格的汉语教师和汉语人才,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以下简称汉办)设立奖学金,资助外国学生、学者和汉语教师到中国有关大学(以下统称“接收院校”)学习。

一、招生类别及申请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本年度招生类别是一学年研修生和一学期研修生。招生对象为非中国籍人士,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635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本科年龄在20岁以下)。

1. 一学年研修生  资助期限为11个月。面向孔子学院(课堂)学员,海外本土汉语教师、中文专业学生、HSK考试成绩优秀者,不招收在华留学生。汉语水平不低于HSK三级180分、HSKK初级60分,或者不低于BCTA180分、BCT(口语)180分。

2. 一学期研修生  资助期限为5个月。申请者无来华留学经历,汉语水平不低于HSK二级120分、HSKK初级40分,或者不低于BCTA100分、BCT(口语)120分。

已获2016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的汉语桥获奖者,凭证书奖项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习专业、接收院校和入学时间

申请者可登录奖学金网站()申请表中选择大连理工大学

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均可选择在201691日或201731日入学。

三、资助内容、标准及学习考核

孔子学院奖学金全额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 免学费

2. 免住宿费(双人间);经学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的,可按月或季度获得学校发放的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人。

3. 生活费按月发给。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按每学期注册学籍,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的,发给全月生活费;十五日以后报到的,发给半月生活费;毕业生的生活费发至学校确定的毕业之日以后半个月;奖学金生在学期间(正常假期外)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的,停发生活费。

4. 综合医疗保险费。由学校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统一购买,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

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结业前参加一次汉语水平测试。汉语测试报名费均由学校报销。

四、招生流程

试行全年招生。

1. 申请者登录奖学金网站,注册、填写《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2.汉办委托各国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有关海外汉语考试考点,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接收院校作为推荐机构,择优选拔本地申请者,审核申请材料,并与接收院校联系,收取并转交奖学金生入学材料。

3. 申请材料经过汉办奖学金处确认有效后,由接收院校审核入学资格,并向汉办提交预录取人选。

4.汉办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综合,择优录取。评审结果一般在申请材料确认有效后45个工作日内发布。

5.接收院校与学生确认留学意向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和奖学金证书复印件等寄达推荐机构。

五、免责声明

1.申请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概不受理。

2.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非本人填写提交的,一经查实,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3.获奖者因故不能报到,应在报到日前15天书面告知接收院校并注明原因。无故未报到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4.入学体检不合格,或中途退学、休学者,奖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六、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86-411-84706048/84706370

传真:+86-411-84770361

电邮:dutsice@

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

汉语考试网站:

附录: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16125

 


附录: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须核对申请者护照用名完整、国籍无误、永久通信地址真实有效。以下证明材料如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提供相应的公证文件。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2HSKHSKKBCTBCT(口语)成绩报告。来华参加“汉语桥”复赛获奖者可提供“汉语桥”获奖证书和“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

3.推荐机构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信(客观评价申请者并注明是否孔子学院学员或其它身份;在职汉语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 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和“一学年研修+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被录取。

三、 接收院校如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将直接与申请者联系沟通。

 

上一条: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中俄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简介 下一条: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授课)本科

关闭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招生咨询:(86)-411-84706048

Email:dutsice@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