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学生范围
1、2019年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2、原计划2019年7月毕业,但申请延期且符合延期要求的学生;
3、上年度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或减免部分奖学金的学生。
二、评审办法
1、学生本人须认真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中的第一页(见附件,评审表须双面打印)
2、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84770809)对学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其中:
硕、博研究生:导师须对参评学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及“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需签字)。
本科生:须先由所在学部、学院的教务办公室填写“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及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
汉语补习生:“本学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及所获学分情况”由国际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评审,“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由所在班级班主任初审。
3、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学生“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4、国际教育学院对学生进行年度综合评审,决定其是否具有继续享受或者恢复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5、无故不参加评审者,将取消其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资格。
三、评审截止时间
参审学生须于2019年5月5日(星期日)17:00前提交评审表至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D120室:硕博士研究生;D126室:本科生、汉语补习生)参加年审。
四、联系部门:
国际教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84770162(硕博研究生)、84777829(本科生、汉语补习生)。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注:须双面打印!填写说明无需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