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鼓励欧洲、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名高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来华学习和深造,教育部实施了中欧、中美、世界知名大学学生专项奖学金项目。2019-2020学年以上奖学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校内单位进行申报。
一、项目执行期限: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间来校学习,中美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的学生学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中欧及世界知名高校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学生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奖学金项目要求:
申请以上奖学金支持的项目,须在两国高校间正式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下执行,符合以下条件:
(一)两国高校已就该项目签署校际交流合作协议(已过期协议、以院系名义签署的协议、签署人或日期不详的协议、框架协议、合作办学协议、双学位协议、以营利为目的的协议不纳入评审),协议中应体现对方高校承认其学生在中方高校学习结束后所获得的学分;
(二)项目合作院校所在地须与项目名称一致,其中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国外合作院校应为非美国、加拿大、欧洲地区国家高校;
(三)欧洲国家高校可推荐非本国的欧洲其他国家国籍学生,其余项目来华学生须为合作院校所在国家国籍。
三、资助内容:
以上奖学金使用方式根据协议内容确定。相关款项将由教育部在各校获批项目及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报到人数随奖学金年度经费统一拨付。具体方式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申请成功的学生,将获得我校提供的免费住宿(本科生及硕士生双人间,博士生单人间)和生活费(本科生2500元/月、硕士生3000元/月、博士生3500元/月)。如果该生所在学校或专业排名在世界前200名,若为本科生并且来我校学习前的GPA不低于3.5分,我校国际化基金可提供上限1万元的往返机票资助,若为研究生(硕士生或博士生),我校国际化基金可提供上限5000元的往返机票资助。
四、申报及评审办法:
请各单位与国外大学相应院系联系(为便于联系,英文协议模板和奖学金申请通知模板见附件4和附件5,供参考使用),如果双方有合作意向,请尽早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协助与国外大学开展协议签署工作。
请校内各单位填写《2019-2020学年中欧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书》(附件1,面向欧洲国家大学的合作),《2019-2020学年中美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书》(附件2,面向美国大学的合作),《2019-2020学年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书》(附件3,面向除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国家外国家的大学),于5月24日下班前随协议扫描件一同报至dutfao@(命名方式示例:xx学院中美/中欧/世界知名大学学分生专项奖学金申报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申报材料,统一整理后于5月31日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将于7月15日前将最终批复结果通知各高校。
五、校内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国际交流科 王莲、孟林茜 84706354
国际教育学院 招生办公室 吕娜 84706048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