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国际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国际教育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新时期来华留学要“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内涵发展”的工作方针,特设立“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改培育基金项目”,以鼓励国际教育学院教师积极参与面向国际学生的课程开发与建设,支持教师在面向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的相关领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从而进一步加强面向国际学生教育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校国际学生培养质量。现将2020年度国际教育学院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原则
1. 支持以各类国家、省部级、校级项目立项以及孕育高水平成果为目标的教学改革研究。
2. 支持以解决教学工作实际问题,能够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为重点的项目。
3. 支持具有实际推广价值和重要影响的教改项目。
4. 教材的第一主编必须是本校人员,并曾主讲过本门课程3次以上;主编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参编人员应该是从事本门课程的教师和教辅人员。
5. 支持已有出版协议的教材。
6. 不适合本校国际学生使用的教材、讲义等材料不列入立项支持范围。
7. 内容相关的系列教材按一部(套)计,不按分部(册)进行立项支持。
8. 曾经获得各类立项支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二、 申报须知
1. 申报人须为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从事国际学生教育教学培养工作的一线在职在编教师。
2. 重点项目原则需要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牵头完成。
3. 教材专项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 每年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项的教改培育基金项目者不能申报。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包括申请和在研)。
5. 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以及未经出版的内容。若申报项目名称/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或者已出版的成果相同或类似,经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6. 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
7.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改/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中的规定执行。申报者须按年编制预算,当年划拨的经费须当年完成,若未使用完,当年的结余资金将全部收回,不得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三、 研究年限与资助额度
1. 研究年限:重点项目与教材专项均为2年,一般项目为1年。
2.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教材项目为2万元/项,一般项目为1万元/项。
四、 申报办法
1. 项目指南请见附件6。
2.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请见附件2-5)。
3. 一经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任务书,该任务书经审核批准后,将作为项目实施、经费拨付使用和检查、验收的依据。
4. 截止日期:2020年7月17日下午5:00前,逾期不再受理。
5. 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将以下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国际教育学院D102办公室郭涵宁老师处。
1) 纸质版:
l 项目申请书原件(实名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l 学术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
2) 电子版:
l 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anning.guo@dlut.edu.cn
l 电子版申请书提交实名版1份,匿名版1份。
l 匿名版申请书中不得透露任何与申请人相关的个人信息。
l 附件3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匿名)封面仅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与“申报日期”;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一栏为空。
l 附件5的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教材专项-匿名)封面仅填写教材名称和申报日期;编著者情况中仅填写“近五年主要教学经历”、“近五年主要科研经历”和“已完成教材编写情况”。
五、 其他要求与信息
有关项目的其他要求与信息,请详见附件6-教改培育基金项目指南与实施办法(试行)。
六、 联系信息
联系人:郭涵宁
联系电话:84707439
联系邮箱:hanning.guo@dlut.edu.cn
七、 附件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改/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实名).doc
附件3-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匿名).doc
附件4-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教材专项-实名).doc
附件5-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教材专项-匿名).doc
附件6-教改培育基金项目指南与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7-教改培育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8-学术承诺书.docx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