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1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本年度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和四周研修生。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21年9月入学,学制为3年。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有:(1)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2)第二语言习得研究(3)中外文化对比及中华文化传播研究。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奖学金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期满,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转为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校长奖学金。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HSKK(中级)60分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一学年研修生
2021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2.1 汉语言文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2.2 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3.一学期研修生
2021年9月或2022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签证者。
汉语言文学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4.四周研修生
2021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签证者。
汉语研修、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等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中心审批,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21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申请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所有申请者需同时进行我校的网上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3.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5日;
4.2022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汉语桥官方网站。
五、其他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我校。
2.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招生工作与咨询服务
申请者可向考试与奖学金处咨询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政策。
邮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27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发布招生简章并提供咨询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86-411-84706048/84706370
传真:+86-411-84770361
邮箱:dutsice@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1年1月
七、附录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录 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录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