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要求及我院奖学金管理工作安排,我院现启动奖学金年度评审及博士生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工作。
I.年度评审
一、参评学生范围
原则上2024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奖学金的学生,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4年7月毕业拟申请奖学金延期的学生,以及2023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参评。
二、评审内容
全面考核奖学金生在过去一年的学习成绩(30分)、道德品行(30分)、学习/科研态度(20分)、活动表现(20分),对每名奖学金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满分100分。总分为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对于不合格的学生,将给予中止奖学金或取消奖学金的具体处理。
三、评审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止其享受奖学金资格:
(1)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
(2)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
(3)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
奖学金资格被“中止”者,在下一学年中不享受奖学金资格,但学生本人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自费留校继续学习。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1)受到勒令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
(2)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度评审的;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评审的;
(4)虽有特殊情况但未在学校网站公告的截止日期前主动联系学校并办理休学手续的(视为无故不参评)。
被取消奖学金资格者,从学校公布之日起停发其生活费,且其奖学金资格不得再恢复。
四、评审流程
基本流程为“学生自评(并需按要求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导师/评审人打分→学校评定→公布结果”。
对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奖学金年度评审须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信息系统进行(网址:studyinchina.csc.edu.cn)。
对于其他奖学金生:
奖学金年度评审须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址:portal.dlut.edu.cn)。
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1。
II.博士生奖学金延期
一、申请条件
申请奖学金延期的博士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曾申请过奖学金延期且奖学金期限将于2024年7月或2025年1月到期者;
2.学习态度认真、表现良好;
3.已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完成学校规定的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考核;
4.未曾申请过奖学金延期(不含奖学金已过期者)。
奖学金期限将于2024年7月或2025年1月到期的奖学金生,若本次不申请奖学金延期或因不符合上述条件无法申请延期,待其奖学金到期后将不再受理其奖学金延期申请。
二、申请流程
基本流程为“学生申请→导师审核→学校审核→公布结果”。
对于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申请奖学金延期须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信息系统进行(网址:studyinchina.csc.edu.cn)。
对于其他奖学金生:
申请奖学金延期须通过校园门户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址:portal.dlut.edu.cn)。
具体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
III.奖学金年审及延期截止时间
一、奖学金生
须于2024年4月30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上述系统内完成奖学金年审自评及提交延期申请(申请奖学金延期者)。
二、导师/评审人
须于2024年5月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上述系统内完成打分及审核。
IV.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科生:刘老师,liuxin99@dlut.edu.cn
硕士生:张老师,zhangtianhao@dlut.edu.cn
博士生:付老师,fuchongbin@dlut.edu.cn
汉补生:赵老师,zhaoyuting@dlut.edu.cn
联系电话:84770162
附件1.奖学金年审操作指南
附件2.奖学金延期操作指南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