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布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3年)》,大连理工大学拟开展2023年暑期班汉语进修项目。该项目采用线下授课方式,旨在为中文学习者提供汉语进修机会。经语合中心审核,通过申请的学生将获得我校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资格。欢迎符合条件的国际学生申请报名。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 非中国籍人士;
2. 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 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 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3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项目概况
1. 入学时间:2023年7月,项目周期共4周;
2. 项目名额:满15人开班。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3. 申请要求:
(1)需具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
(2)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 签证者;
(3)可由推荐机构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我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
4. 沉浸式语言文化研修营项目内容:研修营将专业汉语与中国文化体验紧密结合,通过沉浸式体验的方式带领学生走近中国文化,学习掌握相关领域专业汉语知识。项目学员有一对一中文助教,学生将获得结业证明及学分证明,表现优异学员将获得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亲笔嘉奖证明书和相关老师推荐信,申请我校奖学金学历生予以优先考虑。
5. 资助内容:参照《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6. 申请截止时间: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5日。
(三)申请材料
1. 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 最高学历证明(在读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3.HS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在职中文教师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4. 无犯罪证明。
(四)申请办法
1. 请填写附件中的《申请信息填写表》,附上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ronghual@dlut.edu.cn。如符合申请条件,我校将指导申请者在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在线申请网站(http://iso.dlut.edu.cn)进行正式报名。申请者需注册账户,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2. 2023年3月1日起,申请者须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 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3.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申请过程的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ronghual@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6日
【2023年暑期班沉浸式语言文化研修营】申请信息填写表 APPLICATION INFOMRATION FORM.xlsx
申请者可向考试与奖学金处咨询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政策。
邮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27
+86-10-58595932(亚洲、非洲)
+86-10-58595999(美国、加拿大)
+86-10-58595744(拉美、大洋洲)
+86-10-58595875(欧洲)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发布工作简章并提供咨询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86-411-84706048/84706370
传真:+86-411-84770361
电邮:ronghual@dlut.edu.cn
七、附件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附件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奖学金线上项目仅资助学费。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国际中文教育专业博士生为3500元人民币/月。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附件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 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国际中文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