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2020年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为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促进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孔子学院总部继续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高校汉语师范/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0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大连理工大学本年度招生类别是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和四周研修生。
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20年9月入学,学制为3年。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有:(1)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2)第二语言习得研究(3)中外文化对比及中华文化传播研究。
孔子学院奖学金资助期限为2年,资助期满,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转为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校长奖学金。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HSKK(中级)60分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一学年研修生
2020年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2.1 汉语言文学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
2.2 汉语研修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210分,提供 HSKK成绩者优先。
3.一学期研修生
2020年9月或2021年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签证者。
汉语言文学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 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4.四周研修生
2020年7月或12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周。不录取护照上有 X1、X2签证者。
太极文化、汉语言+中国家庭体验、孔子学院专项四周生方向,具有HSK成绩。可由孔子学院组团进行报名,并事先联系接收院校确定在华学习计划,提前报总部审批,每团10-15人。
三、办理流程
2020年3月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报名网站申请孔子学院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接收院校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所有申请者需同时进行我校的网上申请。
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7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0日;
2.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由5月10日延长至6月30日;
3.12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9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4.2021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审核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孔子学院总部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择优资助,于入学前3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目标接收院校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查阅汉语桥官方网站。
五、其他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我校。
2.申请者须了解目标接收院校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六、招生工作与咨询服务
申请者可向汉办考试与奖学金处咨询孔子学院奖学金政策。
邮箱:scholarships@hanban.org 传真:+86-10-58595727
大连理工大学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发布工作简章并提供咨询服务。
大连理工大学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 邮编:116024
电话:+86-411-84706048/84706370
传真:+86-411-84770361
电邮:dutsice@
七、附录
1.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录 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学费不包含教材费和旅游景点门票。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标准为700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2500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3000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15日(含15日)前到校注册者,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15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160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400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800元人民币/年/人。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
附录 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 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 18 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