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已超过基本年限(硕士3年,博士4)的国际研究生,均须在所在学院办理学习期限延长,并将获批后的有关申请文件的复印件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进行备案。
关于奖学金延长
超过基本年限(4年)的CSC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CSC全奖一年(今年受理申请已结束);
超过基本年限(4年)的DUT、LSC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延长DUT全奖一年;
2015年以前入学的硕博奖学金生(不含15级),硕士生学习年限超过3年,博士生超过5年,不再受理全额奖学金延长申请;但可以申请DUT半奖(免学费、房费,生活费自理),最长仅限延长一年。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