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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教育学院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0 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0-12-08  点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经研究,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2020 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活动。现将我院推荐评选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我校的共青团员、保留团籍的专兼职共 青团干部。

2.“两优一先”具体评选项目为“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

3.各单位推荐参评的优秀团员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 3%,优秀团干部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 1%。

4.“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员”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团干部”不能兼得。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 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 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工作本领过硬,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 作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 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团龄在 1 年以上,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 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6)推报人选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
(7)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 虑。


2.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 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 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 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3)工作能力过硬。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党政中心任务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

(4)工作作风优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 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 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重修现象。
(6)团龄在 1 年以上,2016 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 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7)推报人选应在学校、学部(院)等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团 学干部,原则上为 2019 级及以上学生干部。

(8)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有过突出表现的个人应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请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于12月8日17:00前将申请表、志愿者证明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辅导员赵老师(D120)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haoyuting@(申请表命名为“姓名+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志愿者证明命名为“姓名”即可。)

请同学们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上报,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提示:

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必须为注册志愿者。请参与评选的同学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若发现候选人选(集体)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申报与参评资格。已获得以上荣誉称号的个人或集体,如在此后犯有严重错误或触犯法律法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证书。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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