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持续推动新时期学校来华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总结工作经验成绩,表彰在国际学生培养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际学生培养及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各院、参与国际学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
2.先进个人:各学院、参与国际学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在岗工作人员。
3.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在岗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重视国际学生工作,有相对稳定的国际学生工作队伍,国际学生具有一定规模,国际学生工作制度健全规范。
2.积极配合学校国际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及时完成学校相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国际化绩效评价指标。
3.积极参与国际学生招生和推进生源质量提升工作,打造和培育招收国际学生的项目,扎实开展国际学生培养管理等日常工作,工作实效性强、特色突出。
(二)先进个人
1. 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热爱国际学生工作,熟练掌握本部门相关国际学生业务,业绩突出。
2.有较强的服务与管理意识,善于沟通、协调与解决国际学生工作中的问题,在国际学生中有较好的口碑和较高的评价。
3. 认真、按时完成学校国际学生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并能积极对国际学生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三)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
1.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够将国情教育、文化传播和专业教育有机统一;关心国际研究生身心健康和成长,有指导国际研究生的亮点工作。
2.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勇于创新,潜心从事国际研究生教育工作,结合国际研究生特色因材施教,积极参与国际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研究与改革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果。
3.在思想教育和专业指导方面切实付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并勤于与国际研究生沟通交流,定期与国际学生进行学术讨论与指导。
4.指导国际研究生成绩优异、专业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高度好评。
具体评选办法请参照《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试行)》。
三、评选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先进集体由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自行申报,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先进个人由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推荐后,个人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由国际研究生联名推荐小组或推荐单位或导师个人提出书面推荐,推荐时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表》与佐证材料(见附件3)。
3.申报先进个人,每个学院限推荐2人,机关部处(直属单位)限推荐1人。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推荐名额不限。申报材料填写要重点突出,事迹真实、具体,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4.学校留学生办公室组织评审人员根据申报材料,结合各单位、个人工作情况,评选出国际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予以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参评单位及个人须于12月13日(周三)17:00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留学生办公室(海川楼D121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对应邮箱。
li_dongxue@dlut.edu.cn(先进集体及个人)
duxl@dlut.edu.cn(优秀国际学生研究生导师)
留学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