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下午,国际教育学院在研教楼报告厅召开全体留学生“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法律安全讲座”。
会上,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郭晓郁老师指出,新学期伊始,根据我院发生的实际情况,向留学生宣传中国法律法规是十分重要的,做好留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迫在眉睫。我院特邀大连理工大学公安处副处长吴旭东老师为我院留学生宣传法律知识。
公安处副处长吴旭东老师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对留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强调留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华留学生需遵守交通法规、消防法规等维护自身权益。尤其强调留学生驾驶摩托车车辆需要持有效牌照和驾驶执照,无此类执照的留学生不得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一经发现,下周一开始公安处将实施没收机动车辆的处罚。吴旭东老师强调留学生需要注意保护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宿舍的消防安全等。
最后,国际教育学院再次强调学习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强调不得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保护自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度过快乐的留学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