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内容: 本次奖学金评选为开放名额评选。 开放名额共3人,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申请(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由院系进行初审,学校推荐人选,国家留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进行统一评审。 二、申请资格: 1) 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2016年毕业的学生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除外,2016/2017学年由于校际交流、实习、休学等原因不在校的学生除外。 2) 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3)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4)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三、奖励标准: 提供一次性奖励(本科生15,000元/人,研究生30,000元/人)。 四、申请办法: 1. 网上申请 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申请信息。 2. 纸质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院系提交下列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 2)成绩单; 3)在读证明原件; 4)个人陈述材料(包括申请人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5)导师推荐信(研究生); 6)其它辅助支撑材料,可以反映申请人的学习、科研、评奖评优等情况。 五、评审程序及要求: 1)6月16日11:30之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同时向国际教育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6月16日下午国际教育学院组织评审; 3)6月16日至18日,评审结果公示; 4)6月19日,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付老师(研究生)、张老师(本科生) 电话:84770162 地址:国际教育学院124办公室。 |